1. 決定報名時,請先提供護照上的大名,電話號碼和信用卡號碼以便訂位。
2. 餘款出發日前30天付清,否則訂位放棄。
3. 所有旅客在出發前兩到一星期以快遞寄出機票及旅遊須知。
4. 參加團但自購機票的客人 (Land Only),
須在出發前查詢團體到達機場時間以便會合,或自行前往旅館會合。
取消辦法
出發日期一個月前通知取消者,繳付手續費$50;30-16天前取消者,
繳付手續費$100;15-2天前取消者,繳付手續費$250;一天前取消者,
繳付團費35%;出發當天或過後取消者,繳付團費100%。
以上不包括已開出之機票罰款,
機票罰款須以航空公司規章而定。
責任問題與一般規則
1. 本公司在旅程上所預定之酒店及旅遊程序均保留變更權;
若遇一切意外的延誤或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延誤與行程破壞,
本公司不會有任何賠償。
2. 本公司保留決定團體最少十人才能出發,若因人數不足未能成行,
本公司會於出發前通知旅客更改出發日期或無息退還顧客已付之團費。
3. 本公司代辦之簽證費用,因是領事館所收,故在任何情況下已辦好
之簽證費不能退還。
4. 本公司不負責旅客個人財物毀損及遺失。至於各航空及遊覽公司,
其個別條例,直接對旅客及行李負責
(巴士、火車及船公司不負責行李、財物損失) 。
5. 團員如自行離團或入境時因其本身問題而遭遇當地移民局
或海關拒絕入境,
與本公司無涉,所有費用不得退回或轉讓。
6. 團友如於途中突然退出,或不參與任何團體活動
(如膳食或觀光) 均作自動放棄論,不能退費。
7. 本公司保留拒絕接受任何人參團,及令已參團者離團之權力,
以維護團上安全或不受破壞。
8. 本公司不負責任何保險。團友必須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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